泰國商標審查新制 -新案申請及商標延展
作者:智權專員 陳詩云
自2021年2月23日起,泰國智慧財產局Depart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(DIP)針對商標申請註冊新案及商標延展(商標續展)申請案施行快速審查機制,以下分別就兩個程序說明新制度的要件及時程。
1. 泰國商標註冊申請案的快速審查機制:一般商標註冊申請審查約需16個月,但符合下列條件之案件,將自動轉為快速審查案件,可以縮短審查時間為6個月,使得申請人儘速取得商標權利:
A.該案件所指定之商品及服務不超過30項(無論多少類別)。
B.指定商品及服務需為規範名稱(規範名稱公布於DIP網站:https://tmsearch.ipthailand.go.th/)。
2. 泰國商標延展案(續展案)的快速審查機制:一般商標延展(續展)申請審查約需3-6個月,但符合下列條件之案件而進入快速審查之案件,最快可以於45分鐘內完成審查並下發延展證明:
A.該案件所指定之商品及服務不超過30項(無論多少類別)。
B.該案件之資訊未經變更,例如申請人名稱、地址、商品或服務名稱等。
C.需由商標權人本人或委由代理人提出申請,若委由代理人申請需具備公證後的委任書正本。
D.於提出延展(續展)申請同時申請快速審查,無額外規費。
E.繳足規費。
而在我國,商標註冊申請亦設有快軌機制,符合下列條件之案件亦將自動成為快軌案進入快軌審查:
A.需以電子方式申請。
B.指定商品及服務需為規範名稱(請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最新商品及服務分類暨相互檢索參考資料)。
C.繳足規費。
D.同時檢附委任狀。
值得特別注意的是,在泰國的商標新案註冊申請時與我國相同,無須提出快速審查的申請,倘若案件符合條件時案件將自動進入快速審查機制;不同於泰國的商標延展(續展)申請,需另外提出快速審查的申請,兩者區別實益在於,縱然提出快速審查申請不產生額外規費,惟通常委由代理人額外進行申請時仍會產生相對應的服務費。
關鍵詞:泰國商標、快軌、快速審查、商標延展、商標續展